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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国家的经济命脉,而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12年,在中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所占比重高达67.4%。然而在煤炭资源受到高度重视的背景下,一起又一起的矿难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煤炭行业成为安全生产高危行业的代名词。近年来,我国煤炭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煤矿事故的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013年度,全国煤矿发生事故604起、死亡1067人,百万吨死亡率0.288,这已经是近年来的最好数据。但相比于欧美等发达产煤国家来说,煤炭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煤炭安全形势的严峻性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煤炭监管部门、煤炭企业、煤矿工人等多方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从博弈角度分析,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安全生产政府监管的不到位、不完善。因此,加强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监管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切实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抓好煤炭企业的安全监管,从而促进我国煤炭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本文将剖析造成我国煤炭企业安全监管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综合评价目前的监管现状,总结出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我国政府对煤炭企业的监管目前存在法律保障不健全,机构设置不合理,运行机制不完善,监管队伍建设和投入不足,单一的治理模式等突出问题。本文希望通过对政府监管失效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出问题的成因在于中央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煤炭企业、煤炭企业与监管人员之间利益的博弈与耦合,最终提出完善煤炭安全生产政府监管的相关对策。本文将综合运用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以目前我国煤炭企业政府监管方面存在的缺陷为切入点,探讨政府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从结构上看,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思路与方法;第二部分,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为下文的展开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阐述了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政府监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第四部分,是国外煤炭企业政府监管的经验借鉴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五部分,对完善我国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监管提出了一系列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