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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力,作为一个组织实现其组织目标的能力,是一个组织生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的执行力是组织完成既定任务的保障。没有执行力,就不能将目标或任务落到实处,无法实现组织存在的价值。政府承担的公共使命需要有效政府执行力的支持,官僚制作为行政组织的一般样态,具有一定的执行效力,但现实中政府组织也存在着各种低效现象,影响政府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与落实。这就需要我们对其进行分析与思考,力求寻找提升政府执行力的途径与方法,实现政府所具有的价值。组织学,作为一种思考方式,从组织本身入手,来探索组织所具有的执行力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发掘执行力中的组织因素,即组织结构、组织过程、组织文化与组织环境。这四个因素共同对组织产生作用,影响着组织的执行力。政府作为一类公共组织,有着组织的共性,也有着其作为行政组织的个性。政府执行力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由政府自身的组织因素所导致的。对于政府的组织学分析,同样也离不开对这四个组织因素的探讨。官僚制中的组织结构、组织过程、组织文化以及组织环境有着自身的特点,对官僚组织自身的执行效力产生影响,过于严格的等级制、复杂的组织过程、僵化的组织文化以及封闭的组织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共同导致了政府执行力的效率低下。因而,在提升政府执行力方面需要完善这四个组织因素,力求优化政府的组织结构、组织过程、组织文化与组织环境,综合这些组织因素来合力提升政府的执行力,优化行政组织,发挥官僚制的优势。同时,也不能仅仅局限于官僚组织内部的完善,还要从去官僚化以及探寻组织之间的关系这两方面着手,前者采取新公共管理运动中所用的有效办法,避免官僚制所具有的缺陷。后者采用多元合作治理中的方法,实现行政组织之间以及行政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通过这些提升政府执行力的新途径,来最大限度地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根据政府任务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方式以提升执行效率,通过官僚制的完善来应对常规的工作任务或者突发的事件(如灾害、暴乱等),通过去官僚化的尝试来应对创新性的项目任务,通过组织间的合作来应对跨领域跨区域的任务。从而,来更好地履行政府应尽的职责,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