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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虽小,但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村干部手中的权力也越来越大。由于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对村级资源的使用权、决策权没有得到制度上的根本约束,村干部腐败现象不断产生并有蔓延之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而当前的农村自治普遍存在着保障性的民主监督薄弱,为了加强农村民主监督,必须把村官的“小微权力”晒出来,“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由此应运而生。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是农村治理机制的创新之举。A县对于小微权力的监督进行了探索,建立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为村级权力的规范提供了重要借鉴。“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是指以清单的形式,对村一级公共权力和服务进行梳理、明确、公开,从而约束和规范基层公权力运行的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小微权力”清单的运行模式是编制清单和运行流程图,将权力具体化并固化权力的运行流程,力求其可操作建立权力监督网络,实现权力运行的透明化,明确责任主体,依法明责。“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对于探索基层民主监督具有重要的意义,既形成广泛的监督主体,凝聚监督合力,又明确了监督的内容。利用了法律的刚性,实现了村民和村干部的有效沟通。本文以在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如何更好地发挥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作用为研究重点,阐释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概念、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总结了A县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现状,分析论证了A县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从完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机制保障、建立健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配套的责任制度、培育监督参与的社会氛围等三个方面论述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具体完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