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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探讨的是金融业经营体制的选择问题。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的金融业,其业务经营体制无疑是金融业和整体经济发展的关键。因此,选择何种金融业经营体制——分业经营体制或混业经营体制,既是各国金融业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理论界争论的热点问题。其中最主要和最有影响的理论有风险效率假说、制度变迁供求假说和资产专用性假说,它们为金融业经营体制的选择提供了理论支撑。对金融业经营体制的成本效应分析表明,混业经营体制对分业经营体制的替代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混业经营体制是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论文从国际金融的角度回顾了各国在金融业经营体制选择上的实践,特别是德国、美国和日本等国金融业经营体制演进的历程,历史表明分业经营体制只是国家采取的一种应急补救的措施,而混业经营体制才是金融业发展的内在制度需求和必然选择。这对我国金融业经营体制的选择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目前,中国金融业总体上实行的是分业经营体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金融业的稳定和发展,但也面临着许多问题,主要是不利于我国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和竞争能力的提高,我国迫切需要实行混业经营体制;并且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我国向混业经营体制过渡的条件不断得到完善。因此,本文在借鉴西方国家金融业经营体制变迁的国际经验和对我国现实情况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认为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混业经营模式,提出了我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体制的总体战略,主张以“两梯次,三步走过渡”的战略安排向混业经营体制过渡,同时进行相应的金融监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