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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是人类生产与生活资料的基本源泉之一,也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河北作为矿业大省、矿业强省,矿业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是全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河北省正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资源型经济比重大的格局一时难以改变,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高度审视,河北矿业经济面临着许多的突出矛盾与问题。面对河北省矿业经济发展的严峻形势,如何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管制体制显得尤为重要。在矿产资源开发管制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处在管制的最前端,它们能否恪尽职守、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关系到当地矿产资源能否可持续开发利用的全局。因此,矿产资源开发管制必须细化到地方层面,在此基础上系统地研究地方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管制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旨在通过构建基于地方政府职能的矿产资源开发管制新框架来奠定矿业管制的长效机制,确保矿产资源的有效、长久利用。从上述角度出发,文章首先对国内外专家、学者关于矿产资源开发管制问题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查阅和总结,发现前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还不是很充分,需要从某些角度再进行研究论证,从而为整篇论文的写作奠定了理论意义;其次,根据寻租理论建立了三方博弈模型,通过求解纳什均衡的方法得到对寻租活动的治理对策并从三方的动态博弈过程出发对各种战略组合进行分析后得到了模型的纳什均衡;再次,文章将河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概况、经济性和社会性管制现状进行了分析并使用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评价指标体系对河北省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行评价,得到了其矿业秩序水平变化的原因和在具体的开发秩序管制方面的不足之处;之后,通过将近几年来河北省在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和安全监管上几起典型案例进行回放和总结,发现管制主体权责不明、管制法律权威的缺失、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机制不合理是造成这些案例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最后,在上述特征分析及实证分析的基础之上并借鉴了国外矿产资源开发管制的经验,文章提出了通过健全和完善地方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健全省市县乡之间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构建地方政府与矿业企业联合解决矿业活动负外部性的新机制、大力发展矿业权市场以及切实保障矿区农民的利益这五条途径来构建了河北省矿产资源开发管制的新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