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信息披露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作为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必要补充手段,自愿性信息披露对提高信息透明度、缓解信息不对称、促进资本市场的有效性以及展示公司未来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虽然目前我国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研究还不成熟,但是研究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不仅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现实的实践价值。本文参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构建出适合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指标体系,以指标体系中实际项目得分总和除以标准披露项目得分总和作为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数量基数,而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质量基数则用深交所的考评结果来表示,并以前两者的乘积来衡量深市A股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本文选取了股权制衡度、CEO学历背景、高管薪酬这三个未曾被研究过的变量为解释变量,以学者们所研究过的其他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建立多元回归模型,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总体并不高;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与股权制衡度、CEO学历背景、管理层持股比例呈显著负相关关系,与高管薪酬、董事会规模、独董比例、审计意见类型、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与以往学者研究结果不同的是,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与股权集中度、两职合一、国有股比例、资产负债率、会计事务所规模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数量基数与高管薪酬、审计意见类型、营业收入增长率呈显著正相关,与CEO学历、资产负债率显著负相关,而与股权制衡度、股权集中度、管理层持股比例、国有股比例、两职合一、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董事会规模、独董比例、净资产收益率无明显关系;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质量基数与高管薪酬、董事会规模、国有股比例、审计意见类型、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净资产收益率呈显著正相关关系,与股权制衡度、管理层持股比例负相关,而与CEO学历、两职合一、独董比例、营业收入增长率、股权集中度、资产负债率无显著关系。最后,笔者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希望能有助于推动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进程,为增加资本市场信息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