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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系统的阐述,并把它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关键组成部分。价格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府公共管理工作,关系百姓的切身利益,在价格管理的全过程中充分实现公众参与,既有利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又有利于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质量,减少政策执行中的阻力,推动价格政策与时俱进。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公众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公众参与在价格管理中迎来了快速发展,取得了一定的参与成果,但也逐渐显现出一些与公众需求不匹配,与时代发展不适应的问题。衡水市作为严格落实国家、省价格政策,与全国价格管理制度保持高度一致的城市,对其公众参与政府价格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对河北省乃至全国其他地市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本论文结合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及公众参与“动机—动员—机会”理论,基于政府价格管理工作实践提出了以价格管理全过程为基础的理论框架,确定了现状、问题、原因、对策的研究结构。论文通过对衡水市公众参与政府价格管理的政策依据进行梳理,对2010年以来衡水市公众参与政府价格管理的发展历程及现状进行深入分析,结合调查问卷数据和13名关联人访谈结果,深入探究了衡水市公众参与政府价格管理存在的问题。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一是衡水市公众参与政府价格政策制定过程中,由于缺乏合理的参与主体遴选、适时的参与渠道创新以及有效的参与激励,造成公众参与政府价格政策制定有效性较低,需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完善组织引导机制以有效激发公众参与价格政策制定的动机;二是衡水市公众参与政府价格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科学的政民互动媒介定位和高效的政府部门合作,造成公众参与政府价格政策执行满意度不高,需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改革沟通协调机制以充分动员公众参与价格政策执行的价值;三是衡水市公众参与政府价格政策后评估过程中,由于缺乏全面的后评估内容界定和严格的后评估程序规范,造成公众参与政府价格政策后评估常态化不足,需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健全完善价格政策后评估制度以积极创造公众参与价格政策后评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