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侦查、起诉、审查等各项刑事诉讼活动,均是围绕证据的收集、举证、质证、采信、排除等问题展开。证据既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基础,也是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原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制度的规定非常少,原则、笼统、无操作性是原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制度的特点,其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证据制度发展的关键性障碍。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从证据的定义、种类、证明标准、证明责任、非法证据排除等对证据作了较为全面严谨的完善,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但是从实践中看也有探讨的必要。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实施一年。新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情况如何?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遇到哪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以山东省巨野县的公、检、法三机关为范例对新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的实践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本文的主要贡献是通过对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证据制度实践运行情况研究,为司法实践中正确实施新刑事诉讼法提供理论指导,同时也有利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完善。本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绪论,说明了选题的目的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选题目的主要是对新刑事诉讼修改后证据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并指出运行中的实践经验以及问题。本次调研采用问卷填写、实地考察和面对面访谈三种方式。第二部分是立法变动现状,此次刑事诉讼法证据修改的主要内容:增加证据种类、完善证人、鉴定人制度、增设专家辅助人制度、建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明确证明标准。第三部分是实践运行情况--以山东省巨野县为范例,笔者在对巨野县公、检、法三机关进行实际调研后,总结了巨野县在证据制度实施中的实施经验,并指出了实施中的问题以及原因分析。第四部分是针对调研中证据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的立法完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完善证人出庭制度、细化证人保护内容、明确警察出庭作证义务、提升鉴定人出庭保障。第五部分是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