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三板”市场(以下称“新三板”)相对于“老三板”市场而言,其最初的服务对象是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高科技成长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为顺应发展的需要,新三板开始扩容,经过几次扩容,新三板成为全国性的股权买卖平台。一方面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越来越多;另一方面该市场存在成交量不高、市场流动性不足和企业融资效率低下等问题,这两个方面“一冷一热”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在只有协议转让交易方式情况下,新三板股票成交长期不景气。为此,从2014年8月开始在我国新三板实施做市商制度,这也是该制度首次在我国证券市场得到应用,因此对该选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包括研究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研究内容和方法。第二章阐述新三板发展历程、交易制度,新三板流动性和做市商制度影响新三板流动性的机理分析。第三章对做市商制度与新三板流动性关系的现状进行分析,首先介绍做市商制度的推出对新三板流动性有所提高;其次,对做市商制度和协议转让对新三板流动性进行对比分析。第四章运用非参数检验方法,研究做市商制度对个股流动性的影响。第五章为政策建议部分。本文通过描述性分析和非参数检验的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一方面,对于新三板流动性改善方面,做市商制度的确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分别从市场流动性变化、两种交易方式对比以及对个股进行实证研究三个方面来分析做市商制度对新三板流动性的改善效果。另一方面,做市商制度仍不完善,需要进一步改进,同时应采取其它相关措施共同应对新三板流动性问题。本文的创新点:笔者认为应建立新三板多层次投资者队伍结构。从投资者财务状况、风险偏好、专业知识水平和证券投资经验四个方面对个人投资者适当性进行评估。这四个不同方面又包含相应的测试内容,给予每一方面不同的权重分量。通过对个人投资者进行询问和投资者自我评估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最后评估出个人投资者的适当性水平。根据适当性水平将个人投资者划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相对应的对其权限、投资行业和金额等进行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