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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污染的加剧和全人类越来越强烈的环保意识,如何利用环境政策法规来促进企业进行环保R&D投资、促进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学术界及政策制定者的关注。许多研究表明,不同的环境政策会对企业的环保R&D投资产生不同大小的激励,而且市场结构不同,各个政策工具的相互激励大小也不尽相同。以往研究的局限在于,仅仅考查了单一的市场结构,而且所考查的环境政策工具代表性不够。为了克服这些局限,本文考查了在两种典型的市场结构下(完全竞争市场和双寡头垄断市场),四种环境政策工具(排污标准、排污税、排污权交易、排污权拍卖)对企业环保R&D投资激励的相互大小。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本文考察了现有的关于环境政策对企业环保R&D投资影响的研究,并总结了现有文献各自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2)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了激励水平计算模型,对完全竞争市场和双寡头垄断市场上四种政策工具激励水平大小给出了相应的表达式,并做了比较分析。(3)研究发现,在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如果企业是排污权的净购买者,四种环境政策对企业的激励由大到小依次为:排污权拍卖、排污权交易、排污税、排污标准。如果企业是排污权的净卖出者且污染治理技术进步使得排污权价格降得足够低,四种环境政策对企业的激励由大到小依次为:排污权拍卖、排污税、排污标准、排污权交易。(4)研究发现,对于在排污权及产品市场上进行古诺竞争的两家寡头来说,排污税可以提供比排污标准更大、更小或者一样的激励,排污标准和排污税可以提供比排污权交易更大的激励,而排污权交易可以提供比排污权拍卖更大的激励。排污标准和排污税提供的激励大小两种政策所提供的激励大小取决于政策目标的相对重要性、需求曲线和R&D函数。(5)本文对双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下的排污权交易和排污拍卖两种政策工具的环保R&D投资激励大小进行了数值演练,使结论更直观。(6)总结了本文研究的待改进之处和值得进一步研究的若干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