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长期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形势不容乐观,大案要案不断暴露。主要是:违规违法案件导致的经济损失越来越大,内部人员违规操作屡禁不止、监守自盗或内外勾结长期作案频频得手,职务犯罪问题突出,机构高管频频落马…银行案件高发的原因,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有表面的也有深层次的。从外部看,是因为我国还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社会信用环境较差、信用制度不健全,银行业所处社会经济环境复杂,犯罪分子把银行业作为作案对象的目标始终没有变过;但从银行业内部看,案件发生是银行业自身管理体制不完善,内控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是银行业的高管人员是否履职到位的具体体现。因此银行风险的防控,追根溯源无不与银行业高管道德风险的防范具有直接、密切的联系。道德风险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情况十分复杂,可谓“一果多因”,究其根源,源自信息不对称。美国金融危机始于次贷危机,全面影响美国乃至世界金融业,其本质就是次级贷款证券化,其中道德风险影响重大。2003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伊始,就明确提出了“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其中“管风险”就是在加强对银行机构合规监管的基础上,把监管的重点放在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上。以风险为本的监管,代表着国际银行业监管发展的最新趋势。其优点是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高监管效率。分析道德风险的产生环节,可以帮助监管部门有针对性的监督银行业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制度体制,强化内控监督力度,确保稳健经营和稳定发展。对道德风险的防范将成为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加强金融监管、构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从通过案例并结合实际,构建银行业高管与监管部门道德风险的博弈模型,并从公司治理、薪酬管理角度对我国银行业高管人员道德风险表现进行分析,认为信息不对称是银行业高管人员道德风险产生根源、薪酬激励机制有效性不足是动因。本文目的并不在于为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提出一个完整的、系统的、全方位的解决方案,而是在认可对西方公司治理模式确有必要进行借鉴的同时,提醒大家认识到我国特有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的独特性。本文通过对现有的薪酬与经营绩效的关系研究、我国银行业高管薪酬机制现状及存在弊端、现行不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和体制以及权责不对等,风险承担主体严重“错位”四方面的分析,得出银行业高管人员道德风险的防范和监管方向主要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的结论:(一)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二)建立有效的信息传导机制,提高信息披露的监督力度;(三)改革银行业薪酬决定机制和薪酬结构;(四)逐步建立并规范职业经理人市场;(五)加大履职问责和事后追责的执行力度;(六)强化文化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