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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说”是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提出的的思想,它涵盖“逻辑形式”、“对象”以及“伦理”等概念,维特根斯坦对其论述十分简练,并且理解起来相当困难。对维特根斯坦来说,《逻辑哲学论》的主旨就是划出“可说”与“不可说”之间的界限,并且“不可说”的东西比“可说”的东西更加重要,在某种意义上,“不可说”是沟通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批判和伦理价值思想的桥梁,因此,“不可说”思想在《逻辑哲学论》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首先,如上文所说,“不可说”思想在《逻辑哲学论》中涵盖了“逻辑形式”、“对象”以及“伦理”等概念,它们都是语词所不能描述的。在世界之中,“对象”是语义分析的终点,它使得逻辑世界成为可能;“逻辑形式”则使得我们的语言有能力对逻辑世界进行再次呈现,沟通了语言和逻辑世界。在世界之外,“自我”是不可说的,它将维特根斯坦的伦理学思想和逻辑世界连接在一起。维特根斯坦是从伦理学视角来写《逻辑哲学论》的,虽然伦理思想不可说,但通过这种否定性的描述,维特根斯坦开辟了他的“超验”形而上学之路;“上帝”在世界之外,但我们通过这种“超验”的方式可以从生活中感受到上帝的存在。其次,我们不能用语言对“不可说”进行言说,但并不意味着“不可说”离我们万丈之遥,它们可以通过“显示”向我们展现,上文所提及的“对象”和“逻辑形式”要借助语词才能“显示”,而其余几个概念则是通过神秘体验加以“显示”。再次,《逻辑哲学论》中“不可说”思想与神秘主义、形而上学的联系一直是研究者们热议的话题。以哈克为代表的维特根斯坦“传统解读”,他们认为维特根斯坦是一位彻彻底底的形而上学家,认为维特根斯坦所说的语词背后的东西就是形而上学真理;以戴蒙德为代表的“新式解读”看来,维特根斯坦是一名彻彻底底的反形而上学哲学家,它们完全从语义学角度理解整本《逻辑哲学论》。本文(通过逻辑语义分析)在批判了以上两种观点,认为维特根斯坦提出了一种“超验的形而上学”,并以此为基础,重新审视了对中国文化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