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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权利意识在逐渐提高,隐私权作为现代社会一项重要的新兴人格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面对有关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不健全以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给隐私权法律保护带来新挑战的局面,如何完善我国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此,本文试图通过对隐私权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就完善隐私权法律保护提出建议。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隐私及隐私权基本问题。首先,对隐私的产生与发展作了简要介绍,揭示出隐私从无到有、保护范围不断扩大、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的过程;其次,分析国内外学者对隐私概念的界定,指出其中的不足及其原因;再次,从不同角度列举国内外学者对隐私权所作的定义,通过分析发现,这些有关隐私权的定义一方面反映出隐私权的范围在扩大以及其地位在上升的趋势,另一方面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有些隐私权概念没有准确揭示出隐私权的客体;最后,从隐私权具有独立性、绝对性和限制性这三个方面对隐私权的特征进行分析。第二部分为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制约因素和必要性分析。在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制约因素方面,主要从政治、经济和文化三个因素进行论述。在政治因素上,由于政治力量、政治体制以及权力控制等方面的不同,从而导致对隐私权的保护存在差异。在经济因素上,经济基础、经济体制以及科学技术等因素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隐私权保护水平。在文化因素上,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文化,以致隐私权保护意识和隐私权保护范围也不相同。在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分析方面,保护公民隐私权是维护人格尊严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需要。第三部分为国外有关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状况及启示。通过列举联合国和一些区域性国际组织在有关条约中对隐私权保护的规定,表明隐私权正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从宪法、民法以及刑法等方面对美国、英国、德国以及日本等四国的隐私权法律保护进行论述,并从中得出一些启示,如应当采取直接保护方式来保护公民隐私权,同时在隐私权保护范围上应当注意各个法律之间协调。第四部分为我国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与完善。通过列举不同法律对隐私权保护的规定,一方面表明我国隐私权保护在立法上不断进步,另一方面指出立法上的不足。在司法实践中,侵害隐私权的案件主要是民事案件。在处理隐私权侵权纠纷案件时,存在着适用法律依据不统一的现象以及难以适用法律依据的困难。接着从立法、司法、公民自身及其他方面来谈论我国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完善,并指出在隐私权法律保护上应当遵循平等保护原则、维护人格尊严原则、特别保护原则及平衡协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