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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养老保险基金需求加大,已经出现了巨大的给付缺口,制度的可持续性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亟待改革完善,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和城镇双轨制的碎片局面,提高统筹层次。其中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由于替代率高、财政负担过重,成为改革的对象。国务院2008年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山西省作为五个改革的试点之一,肩负着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出路的重任,但是目前山西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程缓慢,改革成效不明显。主要原因是改革存在着两方面的争议:一是公平性,公务员没有被划入改革的范围,导致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满情绪。二是工资福利刚性,由于改革的方向是向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制度靠拢,意味着事业单位原有80%左右的养老保险金替代率将下降到40%至50%,但养老保险金具有刚性,造成了改革的阻力。从具体的影响因素来看,包括制度间的衔接问题,例如与《教师法》存在冲突;公平性问题,企业与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与机关之间的待遇差距在不断扩大;替代率问题,替代率的下降将直接导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晚年生活质量的下降;财政负担的分担问题,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三种分担方式没有合理的分解财政资金压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的,其中的替代率下降问题可以利用“统筹+个人”账户的优势,通过个人账户基金的市场化运营,弥补替代率的损失。针对改革中的问题,应从公平、资金、监管三大角度提出解决的对策,一是统一缴发标准、统一政策规定、统一改革对象,促进养老保险金平稳过渡;二是确立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的市场化运营,拓宽投资渠道,放宽比例限制,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实现基金投资的保值增值;三是选择合理的投资监管模式,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