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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65岁及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总人口的近8。87%,其中城镇老年人口比例为8.33%,农村老年人口比例为9.42%,根据国际标准,我国已经进入老年型社会。由于农村劳动力的大量流动和转移,农村常住人口的老龄化趋势较城市更为严重,地区老龄化程度甚至超过30%。因此,农村养老问题已引起各级政府和相关学者的广泛关注。
本文从邯郸市农村土地养老现状分析入手,运用政治学、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和社会保障学等相关知识,通过问卷调查、对比分析等方法,研究人与土地的关系,探讨和评价了农村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实践证明,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土地经营形式多元化、种植结构调整、农民组织的重构,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可以增加土地的价值,使土地从生存保障发展为投资保障,从而提高了土地的养老保障程度。农村养老保障的最终出路在于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在维护农民土地收益权和发展权的基础上,构建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要完成从土地养老保障到社会养老保障的转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转变过程中科学认识土地的养老价值,提高土地的养老功能是十分必要的。研究人与土地的关系,探讨和评价了农村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在实地调查访谈的基础上,研究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介绍土地养老保障制度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土地养老保障制度指的就是老年人的养老支持主要以土地为保障的养老制度,不同的土地制度下有不同的土地养老模式。我国农村的土地养老保障建立在家庭养老模式基础上,土地对农村老人的意义不仅仅体现在经济支持上。其次,探讨农村人口养老问题的核心——即养老的经济来源,分析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和土地能够给农村老人提供的养老支持程度。尽管随着养老费用的增加和土地直接收益的下降,土地养老保障程度出现弱化趋势。但是,对于老年农民来说,土地养老保障的意义依然十分重要,因为土地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土地产生的直接的收益,还表现在土地为老年人带来的间接收益,包括土地的交换价值和潜在的发展价值。再次,从提高土地收入保障角度分析了提高土地养老保障程度的途径和方法,从而提高土地的养老保障程度。
最后,得出结论并提出对策建议,认为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主要形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以土地保障为基础,土地保障不可或缺,是农村养老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土地对农村老人的价值不仅体现在经济支持,同时具有社会及文化功能,体现在为老人提供社会支持和自我价值实现的功能。农村养老保障的最终出路在于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在维护农民土地收益权和发展权的基础上,构建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要完成从土地养老保障到社会养老保障的转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转变过程中科学认识土地的养老价值,提高土地的养老功能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