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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结构是高校人事管理不可忽视的问题。合理的职称结构能够有效地促进高等院校的改革发展,提高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质量。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高校自身的不断发展壮大,原有的高校教师职称结构政策已经滞后于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脚步。因此,有必要对高校高校教师职称结构政策的合理性进行研究。本文以不同类型高校为案例,分析其各自教师职称结构的特点,探求不同类型高校教师职称结构的合理性及其特征,进而为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借鉴。
合理性包括两个层面的内涵,一方面是从科学意义上讲,它含有“合事实、合理性、合规律与合逻辑”的含义;另一方面从价值判断的角度上讲,含有“合目的、合理想、合原则”及“是应该的”含义。本文认为合理性必须满足这两方面的要求,既要体现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和逻辑,又要充分体现其价值的最大化,实现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从这个角度上来看,高校教师职称结构的合理性体现三个维度:第一,高校教师职称结构要体现科学与价值及二者统一;第二,体现历史与现实的相统一;第三,从规范人们的活动出发,通过理智谋划以达活动之最佳效果。
本研究通过对四种不同层次类型高校高校的案例分析,深入研究目前高校教师职称结构存在的问题,以及与合理性之间存在的矛盾,继而通过分析高校教师评聘制度对于教师职称结构合理性的影响,从中发现高校在教师职称管理过程中的结构不合理问题,反映出原有政策和现行政策的许多弊端和不足。本文认为,要实现教师职称结构的合理性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把握高校教师职称结构合理性的政策环境。主要包括经济环境,高校教育现状和高校自身情况。第二,处理好高校教师职称结构合理性的若干关系。主要包括政府、组织和教师个体价值相关性的关系,政策合法性与高校实践合理性的关系,政策权威性与弹性的关系。第三,调整原有高校教师职称政策;一是扩大高校对教师职称结构管理的自主权;二是丰富高校教师职称结构政策的相关内容,如:适当增加助理教授层来适应高校发展的需要。讲师成为教学为主的合同制岗位并积极聘用大量兼职教师。取消教师职称终身制。三是高校形成不同层级的教授职称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