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职业病危害问题日益突出。与职业卫生问题严重情况相反,职业病防治财政投入严重不足,行政监督力量处于弱势,职业卫生监督不到位;同时部分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职业病危害情况严重,因此职业病危害形势日趋严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劳动者的健康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有鉴于此,1996年在北京举行的第49届世界卫生大会上就通过了“人人享有职业卫生全球战略”的决议,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职业从业人员,使其能够得到卫生保健服务。基于职业病防治行政监管中的困境,各部门在建立新型职业病危害监管模式上的步伐从未间断。国内有关专家对职业危害的分级分类管理更加重视,并开展了一系列的实践探讨,从组织与管理、防护措施(包括应急预案)、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职业危害的告知、行政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及劳动者健康监护等方面综合评估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潜在风险。通过对影响职业危害事故发生的相关因素进行评分汇总,然后综合分析,来判断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风险的高低,进而确定对用人单位的监督频次和监管强度,实现对职业病危害单位的分类与分级有效管理的目的。目前,我国部分省市或地区相继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效推进职业病危害分组管理工作。我国卫生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提出了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思路,探索基本职业卫生监督和服务体系的建设模式。并从2006年开始在全国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然而,卫生部主要从劳动者接触时间、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及其固有特性等方面提出了职业危害分级,但是未曾考虑到职业危害的接触人数、职业卫生管理状况、防护水平及健康监护等内容;而国内现有的职业危害的分级评价方法各有侧重,权重系数的侧重也不尽相同,对实践标准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之间矛盾的争议也一直存在,直接影响其推广。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理模式是在总结前人的实践与方法中孕育出来的,是一种新型的基于风险和质量管理相结合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理模式,它综合了用人单位的生产流程、工艺特点、作业人员接触毒害时间、职业病发生的可能后果等固有风险的大小,和用人单位自身职业病防治内部管理的效果等因素,其特点是便于现场操作,评价简单可靠,分类明确。在实际工作操作中,真正做到集动态与静态,定性与定量,监测与反馈,监督与预警等优势,是实践职业卫生监管方法,保护广大职业人群的一种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