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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国各地每天都在上演“舌尖上的中国”之餐食盛宴,隐藏在其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却如一根根避之不及的鱼刺划破了国人的舌尖甚至威胁到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高发渐渐成为“舌尖上的中国”的“新常态”。究其原因,不仅有经济发展和体制转型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监管盲区,还有市场主体功利扭曲的利益观念以及违法成本过低、违法风险极小的机会主义侥幸心理,加之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律的缺失和责任赔偿制度的不健全,往往导致消费者的损害得不到及时赔偿,企业在巨额债务和恶劣影响下频临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引入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运用现代保险分散风险、转移赔偿的功能实现保障消费者权益、降低企业运营风险和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的多赢局面,建立我国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对于扭转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具有迫切的需要和深远的意义。本文通过文献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实证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从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的相关概念入手,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论证了在我国构建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相关制度的特点、优势以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从我国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的构建原则、经营模式、适用范围、费率厘定和责任承担等方面展开研究,对我国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提出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