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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问责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政治信息。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主责中至关重要的一项职能,问责工作的重要性已经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实践中,如何真正的让《问责条例》落地生根?如何准确把握问责情形和尺度?问责工作如何统筹推进?如何督促各级各单位严格落实,执行不走样? 针对近年来国内外,以及我国有关地区对问责工作的做法与经验,本文进行了深入剖析与整理,比较详尽的阐述了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察局在探索开展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从而根据实际问题,提出提高认识、准确把握问责内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责重点、建立重大责任事项报告制、规范问责案件办理程序等解决方案。本文对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履行问责职责、健全机制、倒查追究等进行了细致研究,结合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察局的工作现状,提出了合理改进措施,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问责职责进行的探索,为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性开展做出一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