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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职权和采用上级交办、领导包案、集中处理、节点稳控等准行政化手段相结合,开展信访矛盾处理和化解息诉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实践情况来看,涉检信访虽然涉及法律问题,但是其处理方式却总是游离于法律程序以外。这种诉讼与信访交织、法律与行政手段混用来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的做法,不仅带来了诉访矛盾交织、程序规制紊乱、纠错救济不利等问题,而且可能引发信访洪峰、司法决而不终,严重影响法律的公正权威性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将涉检信访工作进行法治化改造,从而提高涉检信访工作的公信力和有效性,是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 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涉检信访概述,主要介绍涉检信访和涉法信访、涉诉信访等概念的界分,明确涉检信访的功能定位,并对涉检信访制度的发展作了梳理。第二部分为上海涉检信访情况介绍,从实证角度分析了上海涉检信访的特点、信访诉求、存在的问题及工作难点,以及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后上海涉检信访可能面临的挑战。第三部分为涉检信访法治化路径的思考,探讨了涉检信访法治化的必要性及价值取向,以及其法治化路径规划。第四部分为相关配套保障措施的落实完善,建议健全司法内外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司法办案场所建设,重视发挥检调对接机制的作用,健全检察环节的司法救助体系,落实办案责任终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