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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比法律推理是普通法系法官审判案件所使用的主要法律方法,是法学方法论的主要组成部分,然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发展相当曲折甚至在刑事法律上遭到拒绝。同一法律方法在不同法系国家地位和作用截然不同。本文分五部分探讨司法中的类比推理。第一部分,类比法律推理的概念与相关概念异同的比较。类比法律推理、目的性限缩和目的性扩张都是弥补法律漏洞的一种法律方法,是极易混淆的概念。在刑法上,由于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严格禁止类推适用,而允许扩张解释,区分类推适用、类推解释和扩张解释有利于避免以扩张解释之名实以类推适用之实有违罪刑法定原则。第二部分,类比法律推理的成因。主要分析类比法律推理存在的原因,从而引起人们对类比法律推理的重视。第三部分,类比法律推理应用的司法实践。这一部分是写作中的重点,主要写类比法律推理在民事领域和刑事领域的运用以及判例类推。第四部分,类推技术的正确运用。由于类比法律推理结果的或然性,为保证类推结果的可靠性,司法工作者只有掌握较高的类推技术才能正确的使用类推。第五部分,类比法律推理功能的评价及启示。分析类比法律推理的正负面功能,以便我们客观地看待类推及其对我国的司法改革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