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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人与自然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环境问题已成为我们经济发展的障碍。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有必要重新解读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学说。同时,我们也有必要借鉴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自然观。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杰出代表人物,施密特为我们解读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提供了独特的视野。可以说,他的有关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为今日人类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协调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更好地应付今日面临的各种挑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本文主体部分首先阐述了自然概念及自然观的核心。马克思对自然概念的理解存在三个角度,即客观存在物的总和、人周围的环境和人类活动的要素。同时,马克思指出了自然的客观性、属人性和历史性。自然概念从古希腊到现在在内涵和外延上经历了从“本性”到“自然事物体的集合”的复杂变化。自然观的核心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四种基本关系:受制约的关系、实践——需要的关系、伦理的关系和美学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人与人的关系具有优先地位。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生存关系和价值关系。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三个阶段:自然崇拜阶段、人类中心主义阶段和反人类中心主义阶段。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是人与人的关系的反映,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二者是统一的。其次,本文着重对施密特对马克思自然概念的解读进行了阐释。在认识论视域中,施密特是反对自然辩证法的,同时极力想纠正青年卢卡奇把自然纳入社会历史领域的唯心主义倾向。所以他提出了自然与社会的双向中介。然而遗憾的是,施密特采取的方法与卢卡奇颇为相似。他既想批判自然辩证法,又想坚定地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上,这就使其陷入了混乱,这实际上是由近代哲学本体论上抽象的二元论导致的。而马克思辩证法的基本视域用实践概念从存在论的高度将二者统一了起来。在检验认识是否是真理这一问题上,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二者缺一不可。在认识论中,物质概念比实践概念更具本体性地位,实践的客观性、能动性源于物质的客观性、辩证性,实践的受动性源于客观的规律性。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其对自然破坏性的一面,资本主义社会无法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解,因此必须让位于更高级的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在超越自然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二者的对立的基础上找到了结合点,那就是人道主义和自然主义的结合,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施密特对此持怀疑态度,他在对“乌托邦”一词作传统解释的基础上将马克思界定为“哲学史上最大的乌托邦主义者”。他从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的同一性、社会主义科学技术的作用、意识形态的消灭、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的关系、人的自然本性的完全解放五个层面论述了马克思的乌托邦思想,并用来证明马克思是一个乌托邦主义者。最后在人与自然关系的观照下,本文力求从现实层面找出解决人与自然关系困境的出路,即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谋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不仅对于丰富、发展和完善马克思的自然观是必要的,而且对当今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