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现行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以政府科技服务机构为主体的比较单一的服务体系,迫切需要改革和创新。高等农业院校是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的重要阵地,在农业科技服务上具有明显的优势。高等农业院校如何发挥这种优势,是理论和实践都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高等农业院校服务体系的创新研究,对于加快农业大学农业科技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期,健全完善与“三农”需求相适应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必要性,并指出现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之不足,并从高等农业院校的历史使命与先天优势出发,对高等农业院校在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中的作为进行理论分析,采用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动态研究与静态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中国农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和湖南农业大学五所具有代表性的农业高校进行了实证研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遵循农业科技发展规律,通过服务体系运行模式与运行机制的创新,形成一个以农业大学为依托的、以农民为中心、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行为社会化、推广形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农村科技服务网络,构筑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信息“四位一体”的高等农业院校主导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模式。这种新型服务体系将在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信息资源比较富集的高等农业院校和周边地区将逐步取代政府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成为该区域内农村科技服务的主导体系,使高等农业院校成为四大资源富集地区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技术推广的中心,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和科技入户率。高等农业院校主导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不仅受到科学文化、政策法规、社会经济和自然地理外部环境的制约,也要受到成果产出系统、成果扩散系统和成果的采纳系统等内部环境的制约。高等农业院校主导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要完成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除了其自身的内在机制的完善,也同样需要外部环境即社会为它提供必要的条件。因此,它的作用发挥需要遵循新的农业科技革命规律与发展趋势,从根本上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和机制,营造有利于农业科技创新和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有机联系、协调配套的技术和社会支持系统。其中,服务体系是核心,服务源动力是灵魂,政府推动力是保障,市场引导力是杠杆,科技扩散力是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