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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近年来提出并大力推进的重大战略发展目标。而构建和谐的罪犯物权制度则是和谐社会关系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和谐社会是人类自古以来孜孜以求的一种理想社会形态。然而只有当人类进入法治时代,通过建立一整套能够对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加以全面有效调整的法律机制,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在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稳定性、确定性和规则性的良好状态。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实行全民所有制即公有制,公民个人的物权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课题。我国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使这一有争议的课题有了较为明确的结论——国家对公民个人的物权与国家、集体的物权同等保护。但随之而来的另一课题是,罪犯的物权是否应该得到明确而具体的保障呢?许多专家学者又出现了明显分歧和争论。2004年我国新宪法修正案通过后,专家学者们关于人权的话题议论颇多,学述专著也十分丰富。监狱是最能看出一个国家人权保障程度的地方。许多监狱学和法学的专家学者对罪犯的人权保障问题开展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而对罪犯物权的关注则在我国物权法通过后才少有涉及。我国监狱对罪犯物权的保障虽然在工作实践中已有所体现,但从法律法规的角度研究来看还是一个全新课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物权法刚刚通过的新;二是监狱法与物权法对比研究从未有过的新;三是全面展开对罪犯物权保障研究的新;四是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式方法的新,等等。罪犯的物权制度作为全新的研究课题,应在我国物权法和监狱法等法律的范围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此外,借鉴国际社会和西方发达国家对罪犯物权保障制度中的合理规定也十分必要。但罪犯物权制度的研究必须与我国的特殊国情紧密联系起来。我国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个人等不同物权主体是平等的,应得到平等的保护。罪犯——作为特殊的公民,是物权主体中比较特殊的群体。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监狱法作为保障罪犯物权的法律就显得捉襟见肘了。如何使罪犯物权的保障更有效、更具有可操作性都是亟待解决和必须进行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选题前就先参阅了物权法的相关资料,力求对相关课题的研究现状作一较全面了解,以便具体分析和研究。本文试从法学相关理论入手,采用了分析与综合、对比与系统研究的方法对我国罪犯物权的保障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释。本文首先概述了罪犯物权保障的社会背景和现实意义,并进行了罪犯物权保障的必要性分析,然后简要概述了罪犯物权的含义、内容和主要特征,分析了现行监狱法律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罪犯物权的保障程度,通过中外保障罪犯物权法律制度的对比分析了我国法律对保障罪犯物权的不足,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保障罪犯物权制度的建议。本文认为:解决现有法律法规保障罪犯物权不完善之处的方法,应是尽快修订监狱法--而不是制定专门的罪犯物权法。特别应进一步完善其中关于罪犯物权的相关规定,使其能尽量满足我们飞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在这之前,监狱机关应承担更多的保障罪犯物权的责任。而其他相关部门也应担起保障罪犯物权的重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出应有的力量。综上,罪犯物权的保障制度问题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这虽在我国的多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监狱工作实践中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但真正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和广泛探讨的还不是很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我国法治化水平的提高,罪犯物权的保障会越来越受到重视,并将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罪犯物权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