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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标准体系实施绩效评价能够引导标准体系快速有效的实施,能够动态及时的反映出标准体系的实施效果,标准体系的建立和管理者能及时根据评价结果对标准体系进行及时的调整和完善,有助于规范村镇建设活动,加快城镇化进程。因此,构建村镇建设标准体系实施绩效评价导则,以作为村镇建设标准体系实施绩效评价活动中的主要评价标准和手段,从而规范评价行为。目前,我国现行的评价导则中没有专门用于指导村镇建设标准体系实施绩效评价的导则,致使村镇建设标准体系实施绩效评价的质量参差不齐,急需构建相关导则,以加快村镇建设活动,提高其评价工作的效率。立足城镇化背景,分析总结标准体系、绩效评价和导则构建研究现状。通过分析我国村镇建设发展状况和村镇建设标准体系构建情况,论证构建评价导则的必要性;采用导则构建的固定形式,参考现行相关评价导则的内容,构建实施绩效评价导则,包括总则、术语、评价目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数据、评价程序和保障评价质量的措施等9项内容,其中:采用CCM代价补偿法进行指标筛选,从而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标准体系的建设水平、实施状况和实施效益等三个一级指标及33个三级指标,采用AHP-FCE综合评价法进行权重确定和评价;按构建的导则,对村镇建设标准体系中的村镇建筑设计分支标准体系、村镇建筑施工与加固分支标准体系、村镇风景园林工程专业标准体系等三个分支体系的实施绩效进行评价,得出评价结果,从而论证导则的合理性并提出相关建议。为确保评价导则制定的广度和深度,本导则的构建涵盖评价实施绩效所必须的各项指标和技术,此外,没有限制各个环节的评价活动,对于一些可评价可不评价的内容,评价者可结合所评价村镇区域的特点,改进评价指标。村镇建设标准体系的实施绩效评价导则的构建是规范评价行为,保障我国村镇建设标准体系良好应用的重要手段。对完善标准体系,促进我国村镇建设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