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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日益重视生态环境治理的情境下,采用技术创新解决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此,对企业环境技术创新的驱动机理进行深入的探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有助于分析企业环境技术创新的驱动要素,也有助于找到企业实施环境技术创新的有效路径。本文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研究。首先从多主体视角,通过博弈论模型对外部驱动企业环境技术创新的机理进行了理论分析。研究表明,政府规制、公众压力可以促进企业公布真实的环境信息,一些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如NPO)参与环境规制则可以优化规制的社会成本,从而驱动企业环境技术创新。随后,再结合内部驱动要素,从内外共同驱动的视角,构建了环境技术创新驱动机理的实证模型,并通过比较利益相关者压力、组织合法性表现与竞争优势期望对两种类型环境技术创新的影响,来理解企业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如何促进了被动环境技术创新向主动环境技术创新的转变。本文的主要工作包含三个部分。首先,通过与技术创新、环境技术、绿色创新概念的比较,给出了环境技术创新的定义。然后,从内部或外部以及内外共同驱动三个角度,梳理了环境技术创新的驱动研究,将利益相关者多主体对企业的压力,非正式制度的组织合法性表现视作驱动企业环境技术创新的外部因素;竞争优势期望作为驱动环境技术创新的内部因素。第二,基于多主体的角度,对信息不对称、优先权争夺以及规制成本优化下,企业环境技术创新机理进行了理论分析:(1)考虑企业-公众两个参与主体,在信息不对称下,通过建立公众压力驱动企业环境技术创新信号博弈模型,证明公众压力的增长和政府规制的介入,使得企业选择环境技术创新并公布真实信息所付出的成本小于不选择环境技术创新但虚报其环境真实信息的企业所付的成本(处罚)的分离均衡存在,这将迫使企业开展环境技术创新,打破信息的不对称;(2)在企业-公众进行优先行动权争夺时,通过政府对规制力度的强化以及高透明度的公众参与渠道的建立,在提高企业公关投机成本的同时,降低公众的公关努力成本,使公众获得促使企业环境技术创新的优先权,从而促使企业实施主动环境技术创新,以打造获得公众支持的友好环境;(3)引入重要利益相关者NPO(non-profit organization)参与环境规制,借助新规制经济学的委托-代理理论,证明这一安排可以极大优化规制的社会成本,从而更高效的驱使企业进行主动环境技术创新。第三,利用477个有关企业环境技术创新情况的样本数据,采用OLS回归分析,从内外共同驱动的角度,对企业环境技术创新的驱动机理进行了实证分析,检验结果表明:(1)利益相关者压力、组织合法性表现及竞争优势期望对企业被动环境技术创新及主动环境技术创新都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这样的结果,却难以比较不同类型环境技术创新的驱动机理,也就无从知晓,企业主体能动性是如何影响环境技术创新的。(2)为了比较这两种类型环境技术创新的驱动机理,分别加入内外交互项和引入管理诠释作为中介变量。检验结果表明,交互效应与中介效应对被动环境技术创新没有影响;而竞争优势期望与组织合法性表现之间的交互效应对主动环境技术创新有显著正向影响;管理诠释在利益相关者压力、竞争优势期望与主动环境技术创新的关系中存在部分中介;在组织合法性表现与主动环境技术创新的关系中存在全部中介。因此,企业主体能动性的发挥是主动环境技术创新得以开展的重要原因之一。环境技术创新交互效应和中介效应的驱动机理模型,更为全面的解释了三个驱动因素与环境技术创新的关系。本文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只有内外两个方面的压力和动力相结合,才能促进企业主动实施环境技术创新策略。从企业的角度,高层管理者视环境问题为机会,并将环境认知转化为管理行为的意愿越强烈,企业越有可能开展主动环境技术创新;同时,企业试图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各种努力,也可以促进企业实施主动环境技术创新。从外部角度,除了加强政府规制之外,一些重要的社会组织(如环保组织在内的NPO)也可以在加强外部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沟通、驱动企业开展环境技术创新中发挥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