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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方式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报告书中的备忘录表明,一旦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变为现实,由政府各级财政投资建设的规模以上项目都要向国际国内公开招标,而评标方法是招标投标优劣、成败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国的现行评标方法不够先进,致使招标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影响了政府投资的最佳选择和最大效益。所以,不论从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的日益接近的要求,还是我国各级政府采购的改革发展,都迫切要求我们大力加强对评标方法的研究。 在公路招标的招标、投标、评标、中标、定标等阶段中,评标是最终确定承包商的最关键的阶段,而评标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又易于操作,决定了评标的质量,并最终决定着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的成败,同时,由于公路工程招标中的腐败现象总是围绕着“中标”进行的,那么,评标方法对于招标防腐的关键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本文采取比较分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理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和吸收国内外招标方式和评标方法的先进经验,针对我国公路工程招标的特点,引入西蒙有限理性满意决策为指导理念,引入博弈和委托代理理论分析招投标问题,引入腐败成本收益分析,研究减少公路工程招投标腐败,对“专家评审—抽签中标法”界定、性质、程序、特点以及实行的效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特别对其最后环节“抽取”,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明确提出了它是整个方法的关键点、创新点,是“满意”决策在招标投标中的成功运用,决非有人所谓“博采”,而是在完全符合我国招标法规的前提下,与通行的各种评标方法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一样,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平竞争并通过竞争达到满意择优的最终目的,因此,又可以把这一方法叫做“满意随机”法,因为它择优的概率要比其他评标方法大得多,而且,由于该方法在中标这个“寻租”关键点上的不确定性以及对官员“自由裁量权”的限制约束,在减少人为因素和防止腐败上具有别的方法所没有的优越性。对此方法本文还运用实例进行了论证,并指出了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