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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高风险行业,同时由于社会性及市场失灵等原因使保险监管成为必然。然而保险监管并不是万能的,它同任何管制行为一样是有成本的。这就引发了保险监管的效益问题。监管程度低时,监管成本也低,但市场的无序状态会降低保险市场的收益;监管严格程度增强,监管成本也将上升,同时市场运作正常,保险收益也就提高。但当监管过分严格时,保险收益又将下降。因此,监管的宽严程度对保险市场发展的影响是重要的,只有选择合适的监管模式才能最大程度地促进保险市场的发展,而监管过宽或过严,都不利于保险资源的最佳配置。我国保险业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尤其近几年来,虽然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总体规模仍然较小,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保险的功能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虽然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国现行的严格型监管模式遏制了保险市场的生机和活力,使之裹足不前是一个重要原因。在我国保险市场主体尚不成熟,市场秩序混乱,保险公司的微观自律机制和保险行业组织的自律协调机制等都处于初级阶段时,严格型的保险监管模式有利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规范和培育保险市场,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不正当竞争,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严格监管会抑制市场竞争机制和公司自我约束机制的发育形成,不利于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的发展,目前我国保险业的严格监管模式已不是最佳选择。为探讨由严格型监管向松散型监管转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及如何才能顺利实现监管模式的转换作者选择了这一目前较前沿和热点的研究课题。本文的标题是《论我国商业保险监管模式的转换》,全文在结构上分为五章。第一章分析了保险监管的必要性及其成本,第二章分析了保险监管的两种模式及国际上出现的放松保险管制的趋势,同时介绍了我国保险监管的演变路径及现状,第三章分2析目前我国保险监管模式转换的背景,第四章探索保险监管模式转换的取向,第五章对要顺利实现保险监管模式的转换需配套的环境进行了研究。本文的主要内容及观点概述如下:第一章首先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研究了保险监管的必要性。指出政府之所以要对保险业进行专门监管,主要是为了保证保险行业安全和效率同时维护被保险人利益。接着从分析监管的成本入手阐述了监管是必要的,但绝不是万能的,监管的宽严程度对保险市场发展的影响是重要的,只有选择合适的监管模式才能使保险市场的收益与成本差达到极大值,最大程度地促进保险市场的发展,而监管过宽或过严,都不利于保险资源的最佳配置。第二章首先根据各国或地区保险监管的宽严程度和侧重程度的区别,将保险监管模式分为两类:松散监管和严格监管,并对其特点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评价。接着分析了各国保险监管模式的发展趋势,指出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各国的保险监管模式逐步由严格向宽松转化,实质上更加注重监管的有效性。其次通过对我国保险监管的历史发展及现状的介绍指出我国长期以来的保险监管模式属于严格型监管模式。阐述了严格监管在我国保险市场发展初期,市场主体和市场机制都不成熟的条件下,对解决市场秩序混乱、经营管理粗放、损害公众利益等问题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严格监管的缺陷也日益突出。一是影响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为保险业的发展设置了较大的障碍。二是在牺牲市场运行效率的同时,也并不能保证保险市场的安全和真正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三是由于保险监管部门人力、物力及监管水平的限制,不可能真正做到全面有效的监管。第三章阐述了由严格监管向松散监管转变的理论指导,并进一步分析了我国保险业目前面临的现实环境。得出结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在我国保险业发展状况的内在要求下,审时度势,降低保险监管的严格程度,逐步实现向松散监管的转变势在必行。3第四章是全文的重点。对由严格型监管向松散型监管转换的取向提出个人的意见和建议。首先提出要顺利实现保险监管模式转换必须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坚持审慎原则,进行渐进式改革,切实防范风险;二是坚持放松管制与加强监管并存的原则,避免过度放松监管。接着对保险监管部门如何放松保险费率管制、放松市场准入的条件、放松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管制、把监管重心转移到偿付能力监管上来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思考。第五章在第四章的基础上指出要顺利过渡到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松散监管模式上来,除了保险监管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外,还必须通过健全法制、完善内控、加强自律等配套措施,逐步创造良好的改革条件本文在写作方法上,一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由于保险监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说,因此本文的重点放在运用保险监管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上,侧重于实际分析和实际运用。二是国内与国外相结合,本文在分析中借鉴了国外保险监管的实际经验,并努力将这些经验运用到我国保险监管中去。关键词:保险监管, 监管模式, 模式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