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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识别问题是国际贸易必然涉及的问题。由于贸易商与承运人通常构成运输合同或提单下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承运人识别研究将有助于维护贸易商的利益,这也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在承运人识别问题的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提单下承运人的识别问题较为复杂,而提单下承运人的识别直接影响到第三方善意持有人或收货人的利益。所以,对提单下的承运人识别进行专项研究十分必要。 本文从贸易商利益角度与判例公平性角度出发,利用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对承运人识别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最终得出以下结论:与托运人订立的合同内容决定该合同的性质;运输单据的签发人通常为承运人,除非其以代理名义签发并得到授权;实际参与运输的人通常为实际承运人;提单上仅表明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时,推定运输工具的所有人为承运人。同时,文中对无船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区别以及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进行了探讨。该探讨有助于以上身份的人对自己的定位,从而更好地维持国际贸易秩序。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连带责任、实际承运人的起诉名义、不适格无船承运人签发提单问题以及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提单的性质进行分析,并对承运人识别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提出建议与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