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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出现的控股股东资产转移现象为背景,研究控股股东“掏空”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内外部影响因素。文章从控股股东控制权出发,研究控股股东控制权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并分析了国有企业性质的影响;随后对控股股东“掏空”导致上市公司业绩下滑论点进行验证,并引入控股股东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两权分离)问题,研究上市公司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对控股股东“掏空”后果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最后从外部审计及内部公司治理角度研究公司治理机制对“掏空”后果的影响。根据对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的已有研究,本文从理论角度分析其本质动机。由于不完全产权理论的存在,以及控股股东的控制权与所有权产生分离现象,控股股东为了弥补控制权成本,增加自身剩余索取权,便利用控制权进行“掏空”行为,于是出现了最根本的“掏空”动机。因为企业的不完全契约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其他利益相关者总有不够充分的证据和获取不到的信息来遏制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从而为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创造了根本条件。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从控股股东控制权与公司业绩、两权分离对“掏空”的影响、外部审计的影响及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影响四个角度提出本文的四个假设,并通过四个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假设进行实证检验,实证结果基本验证了本文的假设,最后对本文的实证部分进行了稳健性检验。本文最终得出如下四点结论:(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比例与公司业绩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国有企业中这种现象会明显弱于非国有企业;(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会使公司业绩下降,若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不相等,那么“掏空”使公司业绩下滑的程度会更大,但两权分离度大小与业绩下滑程度之间没有明显的关系;(3)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与现金流权不相等,那么外部审计能抑制控股股东“掏空”的后果,且两权分离程度越大,外部审计的抑制作用越明显;但若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相等,则外部审计对“掏空”后果没有明显的抑制作用;(4)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中,股权制衡和独立董事制度基本不能抑制控股股东“掏空”导致业绩下滑的后果;在控制权与现金流权不等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高管激励机制能减弱控股股东“掏空”的后果。本文提出如下四点政策建议:(1)对于个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结构,及其他应收款项目的结构明细,寻求两权分离度低,控制权较高且“掏空”现象较弱的潜在投资对象;(2)政府或民间组织应提供使会计师事务所完全独立的条件来审计上市公司,从而增强一般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上市公司时的话语权,并加强对审计师的监督,完善审计师审计失败的处理机制,以期提高外部审计质量;(3)鉴于我国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形同虚设”,政府监管部门应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建设,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4)政府应要求上市公司详细披露控股股东信息,包括控股股东控制上市公司的具体持股结构,以及持股结构上相关联公司的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