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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市场越来越开放,其中虚拟经济市场作为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逐渐迈开了走向世界的步伐。外资银行不断进入中国市场,中方银行不断进军(或开拓)海外市场;股票市场外资资本占比越来越高;私募基金中由外资出资成立或者参资的越来越普遍;国债数额更是成倍式增长等。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各国和地区掀起了一股虚拟经济监管体制法案改革的浪潮,美国出台《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英国改革以往的金融服务局一家独大的监管体制等。在不断开放的经济背景与各国虚拟经济监管体制立法改革浪潮中,我国的虚拟经济监管体制法律规范面临着重大的挑战与新的时代问题,我国虚拟经济监管体制立法改革亦日益迫切。本文首先介绍我国虚拟经济监管体制所处的开放背景,接着分析虚拟经济监管体制相关概念及理论,进而剖析我国虚拟经济监管体制立法的现状及开放条件下面临的挑战,在充分汲取了美英澳三国的经验后,提出了完善我国虚拟经济监管体制的立法改革意见。我国虚拟经济监管体制立法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而需要采用分阶段分步骤的立法改革方法;同时还需要通过加强吸收国际立法经验,促进虚拟经济体制立法、积极参与国际虚拟经济监管规则的制定及加强监管机构双边及多边交流等措施解决虚拟经济监管机构国际衔接不足的问题。未来我国虚拟经济监管体制合理的发展趋势是统一监管,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之上建立一个统一的虚拟经济监管机构——中国虚拟经济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虚监会)。中国虚监会综合监管我国的虚拟经济市场,根据虚拟经济市场的发展状况制定统一的虚拟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关虚拟经济的部门规章、政策,根据虚拟经济市场主体的相关行为制定监管的标准,收集虚拟经济整体的运行状况的信息用于监测和评估虚拟经济的整体风险,进而统一的调配虚拟经济监管的相关资源;中国虚监会下设稳定委员会、审慎监管委员会、投资保护委员会等三个内部机构,分别负责对虚拟经济的整体风险、微观行为及侵犯投资者行为进行监管。统一的监管模式可以整合现有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虚拟经济监管机构的资源,对其涉及的相关权责进行重新划分,能有效的克服监管真空、监管重复、监管不够国际化等监管失效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继续通过货币政策调节虚拟经济市场。这样的虚拟经济监管体制与格局,可能会有利于虚拟经济监管体制的发展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