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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和强大动力,2016年,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为小城镇经济发展提供了新思路。实践中,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域不平衡,特色小镇在东部沿海地区己经取得了较好的反响,但在经济发展较差的西部地区,特色小镇创建工作举步维艰。在诸多困难中,乡镇政府如何履行好职能,引领小镇健康平稳发展,是一项重要而又迫切的议题。 本文首先介绍了关于特色小镇创建过程中乡镇政府职能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然后阐述了乡镇政府职能和特色小镇的核心概念及基础理论。接着梳理了兴蒙乡特色小镇创建现状以及创建过程中乡镇政府职能履行情况,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最后,通过借鉴国内外其他地区的经验,提出乡镇政府职能优化路径,为兴蒙乡特色小镇的健康发展提供价值参考,也为乡镇政府完善服务职能提供了理论基础。 通过研究发现,特色小镇的发展需要乡镇政府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尤其是在特色小镇创建时期,政府要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多元主体参与到特色小镇发展当中。特色小镇的发展主体是企业,政府在完成了各项保障工作之后,应该放手让市场主导小镇的运营。特色小镇的发展要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在特色上下功夫,找到符合本地发展的特色道路。且小镇的文化底蕴来源于时间的沉淀,各参与主体在特色小镇发展过程中必须具备足够的耐心和毅力,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推动特色小镇稳步前进,切忌急功近利,违背特色小镇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