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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央决定改革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具体部署,云南省基层国土资源所作为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实现了垂直管理,人、财、物划归县级人民政府,不再作为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随着国土资源管理职能职责和管理模式、手段的扩展,特别是管理职能,从单纯的资源管理向资源管理和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并重转变;管理手段,从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法律手段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转变;管理方式从微观管理向总量调控和提高监管能力转变;管理要求从数量管控、质量管理向数量管控、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的转变;管理模式从单一部门管理逐步向“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转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加了。而作为最基层的国土资源管理所,更是处在改革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和实现管理职能转变的最前沿,急需改善办公条件、规范职能职责、提高队伍素质,从“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入手,全面提高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以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本文正是在全国各地国土资源系统纷纷开展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对国内外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认真研究概括了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的概念,实施的主体、目的、对象和内容。并结合云南省的实际情况,对云南省国土资源所的职责进行了界定,提出了6条职责:一是负责宅基地及农村公共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和批后实施监管工作;二是辖区内动态巡查,并协助县局查处为法行为;三是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警预报;四是协助县局做好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五是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六是处理来信来访,调处权属纠纷。并在此基础上对云南省开展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实践进行了分析,总结了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不够系统;二是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规划不够长远;三是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职能建设的内容不够完善;四是考核评价措施不健全;五是基层管理人员仍然比较缺乏。结合存在的问题,以科学管理理论为指导,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体系,提出了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划分了规范化建设的实施阶段,提出了具体的建设措施和责任主体以及考核验收措施建议,形成了相对更加系统、完善的云南省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云南省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各分项目标为办公环境建设:环境整洁、设备齐全:管理职能建设:职责清晰、履职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规范化建设推进总体思路和原则为:一要统一规划、重点突破;二要分清责任,上下协调;三要鼓励创新,搭建交流平台;四要坚持以软件建设为主,硬件建设为辅;五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中心,专项行动为手段;六要坚持市县主要负责,上级加强指导。整个规范化建设应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7-2010),以完成机构改革和国土资源所办公环境建设为主;第二阶段(2011-2012),以管理职能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主;第三阶段(2013-长期),以巩固提高建立长效机制为主。对各项建设内容也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措施建议和整体工作考核验收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