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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信号的释放,宣布中国扶贫正式进入脱贫攻坚期。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更是突出强调将深度贫困问题作为当下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是脱贫攻坚必须补齐的“短板”,研究破解深度贫困之策是当下扶贫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多次深度贫困地区实地调研发现,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低是影响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成效的重要因素之一。做好深度贫困地区的金融扶贫工作,提升金融扶贫绩效,是推动深度贫困地区顺利脱贫的有效保障。科学评估是提高绩效的关键。随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开展,扶贫越来越置于监督和管理之下。然而,从现有实践来看,扶贫评估更倾向于事后核查性评估,缺乏过程评估。本文针对当前评估体系的缺陷,基于精准扶贫的视角重构金融扶贫评估体系,并多次深入案例分析地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发放问卷、召开区县、村委会座谈会等方式,获取金融扶贫第一手资料,具体分析金融扶贫绩效。文章首先从金融扶贫识别对象的精准性和金融扶贫效率的高低性,构建金融扶贫绩效评估体系的主要内容;选取大别山集中连片特困区和皖北连片特困区两区叠加的阜阳市作为案例分析地,运用理论推导的方法计算阜阳市精英俘获程度,评估金融扶贫对象识别的精准性,采用因子分析法和三阶段DEA方法评估阜阳市金融扶贫效率;然后构造TOBIT模型分析扶贫绩效的影响机制,最后提出不同类型的贫困户或扶贫项目的金融扶贫模式匹配。通过2016年阜阳市金融扶贫绩效评估结果可知,从金融扶贫对象识别精度上看,阜阳市各县(区)存在较深程度的“精英俘获”现象,即扶贫资源未能有效聚焦贫困人口。其中,地处大别山片区和皖北片区叠加的临泉县精英俘获程度最深;从扶贫项目运行的投入产出效率上看,颍东区、阜南县、太和县和界首市金融扶贫效率未达到有效的生产前沿面,说明存在一定程度的效率缺失。基于上述扶贫绩效评估的实证结果,文章进一步分析了金融扶贫绩效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金融扶贫的对象识别机制、资金运行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均对金融扶贫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基础保障机制对金融扶贫绩效能带来一定的正向影响,但影响较不显著。由此可知,金融扶贫绩效高低,在于金融扶贫资源是否精准惠及真正需要资金支持的贫困人口、扶贫资金运行是否有相关的产业支撑以及如何保障资金运行安全和贫困户利益等方面。综合以上实证与检验,提出了匹配不同扶贫对象和扶贫项目的金融扶贫模式。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出了小额信贷专营化扶贫模式,优化贫困户贷款服务;针对缺乏资金支持的扶贫项目提出产业联动金融扶贫模式,通过“企业+贫困户+金融”的方式为扶贫产业注入资金支持,用产业扶贫的造血功能实现金融扶贫的资本循环;对于风险较大的金融扶贫项目提出“政银保”联合风险分担扶贫模式,降低金融机构服务成本,带动更多社会资本与经济实体的结合;针对缺乏担保物、但对带动贫困户脱贫有积极作用的经营主体提出“征信+信贷”扶贫模式,通过信用获取扶贫贷款,解决扶贫主体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