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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矛盾的充分爆发,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逐渐凸显。诚然,公安信访工作作为缓解行政主体与民众之间的“缓冲带”,在民众“权利救济、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方面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经过不断的实践摸索,公安机关逐渐完善了信访理论制度,使得公安信访组织日趋健全,公安信访渠道逐渐丰富,公安信访机制逐渐完善。但是,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我国国家治理的战略布局,在深化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公安信访工作必须进一步完善,并将其纳入法治化轨道运转。笔者认为,法治化的两个基本因素可以概括为:一,有高度的法治化体系;二,有良善的治理方式。从当前我国公安信访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实际运行来看,我国公安信访制度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应当指出,理论框架薄弱的公安信访工作面对如此汹涌的民意表达,亦呈现出一系列问题。“信访人员异化、信访秩序失衡、信访维稳工作法律规范缺位”等,大量的公安信访实践使公安一线民警面对高强度的维稳压力疲于应对,苦不堪言。本文试图运用现有法学理论,通过对当前本市公安信访问题和原因分析,寻找适合新形势下公安信访工作的新模式、新机制,进而在现有法律框架体系内,完善信访工作流程;规范信访案件处置程序,将公安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发展并持续引向深入。笔者在本文第一部分在阐述信访制度概念的基础上,介绍公安信访制度的一般理论、分类和功能作用,为后续“公安信访”具体制度完善的分析提供整体架构支持和理论基础;本文第二部分即是通过笔者大量的公安实践经验,对“公安信访”制度运转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分析,有针对性的概括公安信访工作现实困境;本文第三部分即是对当前“公安信访”制度现状的成因分析,进一步明确当前我国信访制度法治化转型的必要性;第四部分即是结合当前公安工作实践,对改进“公安信访”提出制度设计方面建设意见,进而明确“公安信访”在当前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地位;“公安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发展方向;以及从执法个体出发,“以深沉的为民情怀”开展公安信访工作的时代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