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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以当事人之间意思自治为基础,从而生发的争议解决机制。因此,裁决内容理应仅涉及争议主体间的权利义务纷争,方才具有合理性与正当性。实践中,民商事主体间利益关系的复杂性与多样性使得裁决效力突破了其原本范围,即不可摆脱的存在既判力的扩张,如裁决损害了案外人利益。基于此,案外人权益保护问题成为了仲裁制度所应关注的重大问题,也逐渐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焦点。文章以分析案外人基本含义作为切入点,在界定需要救济的主体范围基础上,论证了该主体需要救济和保护的正当性基础,指出在我国尚未完备的法律体系建设过程中,当事人以及其他权利主体在权益保护方面始终存在问题。进而强调突破现有仲裁协议的理论局限、构建案外人权利保障体系的重要性。文章通过对域外先进经验进行借鉴并结合对我国现有司法制度的反思,提出了对于案外人权利救济的具体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