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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北京市出现第一例“祭奠权”纠纷案件以来,全国各地法院陆续出现数十起“祭奠权”纠纷案件,而且呈现数量上升、形式复杂趋势。在我国现有的民法体系中,“祭奠权”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利,但它却是法律应当保护的公民的合法的民事利益。在出现“祭奠权”纠纷时,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法官在对待“祭奠权”的价值判断时存在差别,进而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极大的争议,导致相似案件的裁判结果大相径庭,影响司法的权威性和统一性。祭奠活动在我国历史悠久,是民间传统风俗习惯的重要内容,虽然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它们的程序和表现形式各具特点,但祭奠所包含的内在的精神利益和传统道德价值是相同的,要想对“祭奠权”更好的保护,对“祭奠权”立法确权十分必要。本文主体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祭奠权”的概念界定。在这部分,笔者通过对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进行分析,在现有的法律体系内,认定“祭奠权”属于民法应该保护的范畴,同时通过对“祭奠”、“祭祀”和“悼念”等几个相似概念的辨析,实践中公众对“祭奠权”的表达方式的接受以及与笔者在本文中主张的观点相匹配,本文仍采用“祭奠权”的表达方式。第二部分:“祭奠权”的性质和权利内容。第二部分,笔者站在变化发展的角度对当前“权利泛华”说进行分析和回应,通过对祭奠的历史分析、比较研究及实证分析,提出“祭奠权”确权的必要性,使得法律对“祭奠权”的保护常态化。对“祭奠权”的权利特征,即:权利主体、权利内容、权利客体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归类,这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难点章节。第三部分:侵害“祭奠权”的类型化分析。在本章节中,以期通过对侵害“祭奠权”的侵权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使得在实践中对“祭奠权”的s侵权行为的认定和处理能够更加清晰、明确。这也是本文的重点内容之一。第四部分:“祭奠权”的民法救济途径。对“祭奠权”的研究分析,最后还是要落实到对权利的保护上来。通过上文的分析,结合我国现有的民事法律保护体系,我们不仅可以用传统的《民法通则》中的“公序良俗”原则对“祭奠权”进行救济,还可以通过《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具体的法律途径救济“祭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