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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大国,区域间的不平衡问题不可避免,这一不平衡的一个表现就是地方政府在提供基础服务上的财政资源差异。而区域间的严重不平衡会产生诸多社会问题,可能会削弱对中国改革的支持,威胁社会凝聚力,并导致不合意的人口流动(黄佩华等,2003),成为进一步发展的约束。所以,解决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问题非常重要。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缩小区域差距实现平衡发展的重要手段,并且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建设主体功能区”作为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另外,在2013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在对于具体的实现机制和途径上,在2012年提出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也做了明确的说明,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切实增强各级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 中国的县级政府承担了大多数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但是县与县之间在财力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这种县际之间的不均等有63%来自于省内,37%来自于省际(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006),所以相对于省际间的均等化,研究省内县域间的财力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1994年分税制以后,转移支付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被建立起来,平衡地区间的财力和基本公共服务是其重要目的之一,并且来自上级的转移支付在县级政府的收入中占到越来越大的比重,从1994年的25.95%增加到2006年的53.30%。所以本文试图从转移支付制度对于省内县域间的财政均等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效应入手,为实现省内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从理论上来看,首先,财政分权理论认为由于地方政府拥有信息优势及更低的行政成本,因此提供与个人福利密切相关的公共物品的责任应该授予地方政府(Tiebout,1956; Musgrave,1959; Oates,1972)。然而,由于地区间自然条件、生产要素、公共服务成本等方面的差异,财政分权必然导致地区间财政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一方面,地区间的财政差距使经济蒙受不必要的移民成本,从而产生效率损失(Buchanan,1950、1952; Flattersetal.,1974)。另一方面,地区间的财政差距还会损害社会公平,不符合财政公平的要求(Boadway,2004)。所以需要上级政府的均等化转移支付平衡地区间财政能力,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因此,从理论意义上来讲,本研究还为财政分权理论提供了必要的补充。 本文的第一章为绪论,在这一章里,主要论述了本文的选题依据及其意义,汇报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数据以及本文的主要贡献。另外,厘清了本文分析中较为重要的几个概念。 本文的第二章为文献综述和相关背景。在这一部分,本文从财政联邦主义的相关理论入手,从理论上讨论了转移支付的必要性,并回顾了现有文献中的相关实证研究。在此基础上本文还对现有的制度背景做了描述,分析了省以下的财政体制安排。 第三章到第七章是本文的实证部分。政府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和机制是实现地区间财政资源的均等化,所以第三章到第五章分别分析了转移支付的人均量、组成结构和纵向分配结构对于省内财力均等化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第六章和第七章又从上述三个维度分别分析了转移支付对省内公共服务均等的影响程度。 第三章分析了转移支付对省内财力均等化的影响。已有研究大多只分析了转移支付对省际间财力差距的影响,仅有的针对县际间财力差距的文章或者将全国的县放在一起(尹恒,2010)或者仅对特定年份做了分析(世行报告,2002),而本文使用1994-2006年全国27个省2800多个县的数据,分析了各个省省内县际间的财力均等化程度及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果。结果显示:各省转移支付的省内均等化效果存在比较大的异质性,总体来看,中西部省份的均等化效果要优于东部省份。同时,从时间趋势上来看,2002年之后的均等化效果要优于2002年之前。但是从最终财力来看,东部省份的财力不均等程度仍然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 第四章分析转移支付的组成结构对于省内县际间财力均等化程度的影响。转移支付的财力均等化效应不仅仅与其总量和分配方式有关,与组成转移支付的各类子转移支付的性质和比重有关,转移支付的组成结构各有不同,其财力均等化的程度也各有差异。基于基尼系数的分解本文发现:平均来看,净体制补助对省内财力均等化的贡献为正;专项补助对于财力不均等的影响最大;税收返还和结算补助也是造成各省省内财力不均等的一个重要原因。比较意外的是以均等化为主要目标的因素法转移支付整体来看对于省内财力均等化的影响有限,但是分项来看,本文发现:农村税费改革相关转移支付和工资补助对省内财力均等化的贡献为正;同时东部省份的各项因素法转移支付的省内均等化效果要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 第五章本文利用1994-2006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分析了转移支付的纵向分配结构对省内财力均等化的影响。理论上讲,对于中央和省下拨的转移支付,如果存在县市争利,即市级政府获得更多转移支付的情形,那么转移支付的省内财力均等化会相对更弱一些,相反,如果市级政府能够把更多的转移支付留给县,并居中调剂,则转移支付的省内财力均等化效果会更好。经过实证检验,本文发现当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集中在市级政府时确实是不利于省内的财力均等化效果,改善转移支付分配过程中存在的县市争利现象,有助于促进省内的财力均等化水平。 第六章到第七章本文考虑了转移支付的人均值和组成结构对于省内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在对于基本公共服务的界定和衡量,本文借鉴人类发展指数(HDI)的计算方法来确定基本公共服务所包含的内容,将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分别用三者的支出作为衡量县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指标。具体来看,第一,县级教育的支出的对象主要是中小学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符合基本公共服务的含义。第二,医疗卫生支出在县级财政的支出口径中,既包含各级医院的财政补助,也包含防疫、新农村合作医疗和食品药品监督的财政补助支出,而在县这一级基本没有大型高级医院,因此县级政府的医疗卫生支出主要属于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支出,符合基本公共服务的含义。第三,对于县级财政的社会保障补助支出,主要包含社会保险基金补助和就业补助。前者包含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后者包含劳动力市场建设、再就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农民工就业服务等,符合“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基本公共服务的界定。在此基础上本文计算了各个省省内县际之间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上的基尼系数、泰尔指数和CV指数,以此作为省内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程度的度量。 本文第六章利用1996-2006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分析了转移支付的人均值和组成结构对于省内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本文发现:首先,从总量上来看,人均转移支付对省内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并不理想。其次,分项来看,我们发现财力性转移支付只对省内县际间社会保障投入的均等化有微弱显著的正影响,但是对于教育支出和医疗卫生支出不显著;而专项转移支付对于省内县际间的基础教育投入、医疗卫生投入和社会保障支出的均等化都不存在显著的影响。 第七章分析了转移支付的纵向分配结构对于省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从理论上讲,在财政资金配置过程中,当更多的资金集中在上级政府的时候,用于均等化的资金池越深,均等化的能力也就越强。但是我们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模型结果显示:当转移支付越多的集中于市级政府时,省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没有得到更好的改善。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上级政府的均等化的激励并不大,财政资金更多的被投资于更有利于GDP创造的市辖区。并且从现实来看,“十七大”之后中央也才明确提出要“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此基础上,本章还进一步分析了县市之间在转移支付分配中的讨价还价过程,基于1994-2006年的县级面板数据,本文通过一个双边随机前沿模型的计算发现:平均来看,在市县争利的过程中,市多拿到了8.12%的转移支付。 总体来看,转移支付的省内财力均等化效果要优于其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效果,为分析其原因,在第八章本文基于2000-2006年的县级面板数据分析了转移支付对于县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转移支付的“粘蝇纸效应”在县级政府也同样存在,同时交互作用显示财力充沛的县会投入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到基本公共服务中去,而财力不充沛的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相对较低,而更倾向于增加基建支出和行政管理支出。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转移支付的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效应并不理想。 第九章是本文的结论部分,在回顾了本文主要发现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