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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募捐是现代社会中的一种新型产物,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时常发生,由于我国社会贫困弱势群体大量存在,而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十分健全,这就使得社会募捐在当今困难个体救助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现实中,由于理论界对社会募捐行为法律性质的看法和观点各不相同,相关立法又不健全,社会募捐所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不断产生,由此引发的募捐财产所有权归属的一系列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些问题,不仅伤害了捐助人的爱心,同时对社会募捐事业的发展也十分不利。本文写作的目的正是想通过对社会募捐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进而探求其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本文第一部分首先由一则案例谈起,通过介绍案情,然后阐述了由该案引发的不同争议,并简单说明了争议的核心点,为后文的案例分析和法理分析打下铺垫。第二部分从近年来理论界关于社会募捐行为法律性质认定的不同观点入手,归纳介绍了几种主流观点并进行了评析。评析过后,以信托关系原理对社会募捐的行为特征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社会募捐符合信托制度的基本构造和本质特征,并借鉴英美法中默示信托的相关原理,结合私益信托的特征,提出社会募捐应属于默示推定的私益信托。第三部分介绍了国外信托法对募捐财产余额处分的不同规定,提出对捐款余额的处置应充分考虑到社会募捐的非营利性,捐款人捐款目的的特定性,因此应借鉴公益信托的近似原则来对捐款余款进行处理,以更好地实现社会募捐的意图。第四部分针对上述重点问题,对社会捐赠的法律制度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并建议设立社会募捐监督机制,来保障社会募捐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