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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大提高了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环境问题的层出不穷,已经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是一种辩证的关系,恶劣的环境已经成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绊脚石,因此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刻不容缓。环境能够无条件的为大家所服务,符合公共物品的定义。而政府具有管理地区公共物品的职责,无疑是环境监管的最直接主体,充当着保护资源环境不被破坏的最重要角色。环境的持续恶化、环境问题的不断出现是政府监管失灵的原因,因此,必须加强政府的环境监管,努力为群众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保护公众的正当环境权益不受侵犯,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选取东营市河口区为例,有针对性的根据当地的实际条件,从不同方面探讨地方政府在环境监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分析原因,找出适宜的提高地方政府环境监管水平的对策,从而达到改善地方环境质量的目标,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本文从四个大方面来阐述,第一部分通过对背景及意义的描述点出了文章主题,根据查阅的文献资料分析了国内外研究现状,指出了研究思路。第二部分从构成政府环境监管基本理论的三个方面进行描述,阐明其内涵及功能、体系建设、必要性分析要素。第三部分以河口区为例,指出地方政府环境监管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六个方面原因,分别是环境监管体制不完善、监督机制欠缺、环保执法能力薄弱、各级政府权责关系不明确、公民的环保参与机制尚未建立、监管环境复杂。第四部分针对上述六个方面的原因,结合我国现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完善地方政府环境监管的六条对策,分别是构建完善的环境监管体制、建设地方政府环境监管体系、提高环保执行力、建立高效的环境监管机构、建立公民参与型环境监管机制、改善地方政府环境监管的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