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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即将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模式由"省—市—县—乡"四级制变为"省—县(市)—乡"三级制,这是国家克服"市管县"体制弊端,壮大县域经济的需要,是提高行政效率和增加公共物品供给的理性选择。湖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包含了行政省直管县、强县扩权和财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三种模式,并经历了从政治利益驱动下的被动改革到经济利益驱动下的主动选择的转变。通过人均GDP、人均行政管理费和服务性公共物品供给三个角度对湖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成效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改善公共服务水平三个方面的成效的评估,研究发现:从人均GDP的角度而言,湖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对县域经济发展具有明显地促进作用,且经济发展水平越靠前的县(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对其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就越大。这说明了实施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需要有必要的经济基础,而湖北省内各县(市)经济基础不一,改革切不可"一刀切",应适当进行分类改革。从行政管理费的角度而言,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对提高市(县)政府行政效率的作用并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省级政府管理幅度地大幅增加,垂直管理部门对县级政权的肢解以及各级政府对下放权限的监管"真空"。因此,很有必要缩小省级政府管理幅度,理顺条块关系,构建县权监督机制。从服务性公共物品供给的角度而言,湖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并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没有产生显著影响。可能是由地方政府事权财权不对等,市县消极竞争合作不足引起的。因此,理顺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关系,推进市县协调发展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以上分析,希望用实证分析方法来评估湖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施成效并相应地提供一些政策建议成为一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