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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是城市中重要的公共资源,轨道交通网络的公平性影响不同片区、不同社会群体能否拥有公平的出行机会,也是社会转型背景下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与保障。本文引入活动机会这一概念,将交通网络的可达性和通达性两个层面的表现纳入活动机会指数的计算,并以此为工具评价深圳市轨道交通网络的公平性。收集深圳人口数据、房租房价数据、城中村数据、POI分布数据以及轨道交通规划及运营等基础数据,利用Arc GIS和UNA Toolbox软件分别进行出行可达性和活动可达性(通达性)的计算,得出深圳地铁的三个发展阶段,深圳市社区单元的活动机会指数的空间布局。分析比较了三个阶段活动机会在空间上的分布特征及其变化情况。在计算出活动机会指数的基础上,从空间公平和社会公平两个角度,探讨了深圳市轨道交通网络在空间上的分布对于城市不同片区不同社会阶层人群出行需求的公平性,并结合深圳地铁的不同发展阶段对其公平性进行了历时性评估。研究表明:深圳地铁发展的不同阶段,轨道交通资源在城市各片区之间有明显不同的倾向性,原特区内外的发展水平形成明显的二元结构,特区内外之间活动机会的差距先增大后减小;轨道交通三个阶段,高活动机会人口主要聚集在福田、罗湖和南山区,低活动机会人口主要分布在宝安、龙岗和龙华区,宝安对公共交通的需求量最大;各类社会阶层中,较低收入群体的活动机会水平最容易被忽视,中等收入群体从中获利最小。最后结合深圳市的城市特点剖析了轨道交通网络不公平的深层次原因为:原特区内外二元分化的历史惯性、城中村的人口集聚与空间阻隔、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要求以及轨道交通自身发展建设的目标等。并从规划布局、政策管理两个层面提出了优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