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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和圣书字都是成熟的古典文字,二者都综合运用了表意方式和表音方式,都有“形声字”。甲骨文是最古老的汉字的代表,甲骨文中有一定数量的形声字,而且形声字呈现强劲的发展势头,到小篆阶段,成为汉字最主要的构字方式;圣书字中形声字是最主要的构字方式,绝大多数词都是通过形声手段表示的。也就是说,形声字在两种文字体系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对甲骨文和圣书字的“形声字”进行比较将对认识两种文字的性质有重要意义。本文继承了先前学者采用的求异的方法以及对甲骨文和圣书字从传统的“六书”方面进行比较的方法,对二者的“形声字”,尤其是二者的“形声字”在表意方面的差异从其功能方面进行了比较。比较是本文的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第一方面比较了二者定符和形符的数量,其中甲骨文形声字形符的数量在李彤81个的基础上有所增删最终确定为75个,圣书字定符的数量采取Alan Gardinet的看法——102个;第二方面从其形声字产生的途径来进行对比,甲骨文形声字产生的途径多种多样,如表意字加注声符、假借字加注形符等,而圣书字形声字的产生方式只有一种,那就是音符加注定符;第三方面从形符和声符的位置关系和组合关系对比了二者的关系;第四方面对甲骨文的形符和圣书字的定符进行了分类比较,关于二者比较的依据见本文的4.1小节:甲骨文形声字的形符和圣书字定符比较的依据;最后一方面从甲骨文繁多的异体现象入手,和圣书字做了比较。从各方面比较的结果发现:甲骨文与圣书字相比,其形声字只是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没有形成一个体系,而且各形符的发展表现出明显的不平衡性;形符的主要作用是提示形声构字的“总类属性的词义”和区别意义,而不是它们的具体意义,因此我们可以将形符的功能概括为:示类作用;甲骨文的形符从诞生之初就具有写意的特征,而圣书字比较写实。甲骨文形声字由于是汉字形声字发展初期阶段的产物,所以其构形的系统性和独立性相比圣书字较差,但是形声作为汉字构字的主要方法,已经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后来其发展的速度足以证明这种构字法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