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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剧是我国较为古老的地方剧种,是山西四大梆子之一,既和秦腔有姊妹关系,也和山西其他三大梆子有衍生关系,其音乐形式属于板腔体。在长期的发展演变过程中,蒲剧音乐一直被当地及周边的群众所喜爱,传承至今。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已有不少书作对蒲剧的唱腔音乐,名家名段,以及曲牌音乐进行了搜集整理,弥补了音乐记录上的很大空白,但在音乐理论分析上尚显不足,一些称谓由于版本或者其他一些原因有不同之处,有些概念不够清晰。因此,对已有的蒲剧音乐所涉及的理论方面进行分析研究非常有意义。本文拟从音乐本体的角度,运用相关的音乐理论知识,从全新的视角对蒲剧音乐进行分析。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一方面从与蒲剧音乐密切关联的地方方言的语音语调入手,阐释其唱腔音乐和语音之间的关系,讨论了蒲白与唱腔之间如何转换;另一方面从分析唱腔旋律的骨干音和音程组成入手,揭示其“慷慨激昂,低回婉转”的缘由。从声部的表现形式上把蒲剧音乐分成主要的两个外部结构,区别于以往唱腔和伴奏形式有文场、武场的划分。这两个部分表现为:一是以梆子为主要伴奏乐器,这是其特色所在。梆子的敲击形成速度变化,既起到统领唱腔的作用,也是各种板式进行变化的依据。二是其唱腔旋律,具有浓厚的地方韵味,业界通常称唱腔旋律特点是“慷慨激昂,低回婉转”。而另一个主要伴奏乐器板胡,因其具有较强的人声模仿能力,并且能够起到扩大音域的作用,因此文中一并归入到唱腔部分。这两个主要的组成部分,在蒲剧音乐的进行中呈现出横线旋律线条下的多律动的结合。从唱腔旋律以及曲牌音乐旋律的内在构成上,明确其律制以及中立音的使用。运用分析音程组成的方法,对具有代表性的唱段以及曲牌音乐进行具体的分析和比较研究,归纳唱腔旋律以及曲牌音乐的骨干音和调式调性,总结出目前蒲剧音乐当中运用的三种主要的调式调性,即以三个骨干音为支柱的两种五声调式和七声徵调式。区别于以往较为含混的“4不4,7不7”“3.6调”等概念。最后,尝试性的对蒲剧音乐的传承与创新进行分析与探索,在其音乐表现形式以及特色处理上进行对比,讨论了表现形式上的简与繁,内在特色的可变与不可变的因素。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蒲剧音乐的改革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