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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养老机构是养老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促进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是有效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压力,实现老有所养的必要选择。民办养老机构作为市场主体具有信息不对称、外部性、重效率轻公平等先天缺陷,靠市场自发调节无法避免,政府作为市场活动外的调节主体,具有公平性、强制性的优势,对规范民办养老机构的市场活动,实现健康运转的市场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从规制手段方面进行分类,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规制主要包括经济规制、社会规制和行政规制。 本文选取河南省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特大火灾事故为案例对我国民办养老机构的政府规制状况进行分析,2015年5月康乐园老年公寓因建造房屋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易燃材料引发重大火灾,造成39名老人当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64.5万元,该案折射出了我国民办养老机构及其规制方面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经济规制方面民办养老机构定价不合理,政府对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采取不同的规制政策,造成养老市场竞争环境的不公平。为了压低价格,吸引更多老人入住,民办养老机构可能会采取降低服务质量的方式来压缩成本,对民办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业中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不规范,违法经营;社会规制方面质量规范不明确,评估标准不具体,监管主体安全意识缺失;行政规制方面规制主体职责划分不明晰、多头监管、权利范围交叉,一些法律规范的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政府俘获造成规制失效。 在对政府规制民办养老机构出现的问题和原因进行详细分析之后,笔者尝试性地提出了完善政府规制的对策和建议。其中,经济规制主要涉及民办养老机构市场准入、退出和价格规制等方面与市场竞争有关的经济问题;社会规制包括制定明确的质量标准、评估标准,强化安全监管等方面;完善政府行政规制主要依赖于健全规制法律,构建各规制主体之间的协作机制,避免规制俘获,加强对规制主体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