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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语言,又称体语,是人类表达情感、传递信息的一种方式。摄影是一种利用拍摄事物瞬间形象,来记录人类活动反映人类情感的艺术形式。在以人物为主要拍摄对象的摄影作品中,利用肢体语言表达作品主题,是一种常见的创作手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肢体语言的运用形态和表达的主题存在较大差异。利用肢体语言去再现人体的完美性、生动性、特定动作的表意性等人体所具有的属性,去获得情节生动而有意味的摄影作品,是一种时间较长,运用比较普遍的传统肢体语言运用形态。“观念摄影”创作理念提出以后,摄影家结合现代行为学、社会学、心理学、语言学、符号学、哲学等理论对肢体语言的阐释,对肢体语言进行了重新解读,开始把肢体语言视作是一种负载着人类文化信息的语言符号,去表达更为深刻的主题。“传统肢体语言”和“观念肢体语言”运用形态,就拍摄对象来说是同一种图像语言介质,但其运用方式和作用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前者从对人体动作、韵律、特定动作意义的选择把握角度出发,关注人体美及人物生动个性的完美呈现;后者则借鉴现代人类文化研究成果,将人体的特定动态或肢体局部理解为文化符号,利用符号的多意性,去表达作者对人的本质、人的价值、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等问题的主观认识观念。就两种肢体语言运用形态的历史及表达本质来说,“传统肢体语言”运用形态从摄影艺术诞生早期一直持续到现在,仍在被摄影家关注使用,这一运用形态已基本成熟稳定。“观念肢体语言”运用形态,则从19世纪观念摄影出现发展到今天,仍在被摄影家不断探索发展,并有着较强的变革活力。两种运用形态的区别在于其作品的表达本质:前者是人本体特性的再现,后者的表达本质是对人本体与客观世界两者之间关系的揭示与拷问。“观念摄影”对肢体语言的重新解读运用,是一种摄影语言表现力拓展,对摄影艺术表达主题的自由性、宽泛性和深刻性都具有实际意义。肢体作为人类接触世界,感知世界的第一接触媒介,能够更最真实、鲜活地展示出生命的意义。因此,对“肢体语言”在观念摄影艺术中的运用研究,具有摄影艺术理论研究前沿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