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发生交通事故的行政法适用问题

来源 :重庆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lexiss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运输企业发生交通事故的行政法适用问题是当前社会各界不可回避的问题。人们一般认为,运输企业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由交通管理部门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进行处理。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忽略了运输企业身份的特殊性,运输企业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既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要遵守《安全生产法》,运输企业发生了交通事故,既可能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可能违反了《安全生产法》。本文认为,运输企业发生交通事故,事故本身是由交通管理部门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进行处理,有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情形的,由安监部门适用《安全生产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进行处理,两法的适用不会产生冲突。运输企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与发生交通事故不具有关联性,安监部门应当适用《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对其实施行政处罚。运输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直接或间接因果联系的,安监部门可以适用《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其他文献
近年来重大火灾事故频发,火灾种类日趋多元化。随着消防装备不断更新,消防装备的管理工作也愈加复杂,亟需建立一套新型的消防装备信息管理平台,更好地为一线消防工作服务,实
<正>1.摒弃"灌入式"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自能读书的良好习惯我国著名语文教育家叶圣陶先生一贯主张语文阅读教学应重视培养学生自能读书的良好读书习惯。他认为语言文字的学习
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