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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砂石资源是与人民的生产生活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一种民生资源,也是一种基础资源、生态资源。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提出,河道砂石的生态功能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但多年以来河道砂石资源开采呈现出多头管理、供需结构失衡、生态破坏严重的管理乱象。这些乱象不仅严重危害了河道生态环境也影响了人民的生产生活安全。本文通过对近10年的河道砂石管理法律制度及政策文件的梳理,结合管理实践梳理河道砂石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在借鉴国外先进做法的基础上,针对性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以期对河道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有所帮助。本文总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笔者介绍了研究河道砂石资源开发利用法律问题的现实背景及意义,论证河道砂石的生态价值和资源重要性,并对国内外河道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了综述。第二部分,笔者对我国河道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和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结合循环经济理论、生态补偿理论两方面对现行法律制度进行了梳理。第三部分,笔者对我国河道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实践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整理归纳,如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市场供需结构失衡、执法不力生态破坏严重等。结合管理问题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立法结构存在缺失、法律冲突和执法实施困境的实施问题,随后对以上问题的法律成因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笔者通过对国外河道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立法现状进行了总结,结合管理实际寻找可借鉴之处。第五部分,笔者基于以上的论述与我国河道砂石管理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法律建议:第一,完善立法保证资源供给,优化开采布局与结构。第二,以推动行政机关协调配合,保障河道生态功能安全运转。第三,加强执法惩处力度,规制违规开采行为。以期为实现河道砂石资源开发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平衡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有所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