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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作为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一部分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历经时代变迁,虽然不断修改,但是一直坚持限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取向。这一政策对于当时贫穷落后、人口众多的农村地区影响深远,解决了农村村民的住房问题,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维护了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但是时代发展到今日,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与计划经济时代已经不可同日而语,有着翻天覆地的发展变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建立与不断完善,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社会保障趋于完善,农村村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村民远离农村、走向城市定居生活。然而,作为农村地区基本土地制度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并没有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而予以修改,限制流转的规定导致了农村土地浪费严重,利用效率低下,城乡土地权利不平等等严重问题。因此,重新审视和深刻检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就解决农村宅基地问题提出立法对策,对于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无疑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正文将分五大部分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进行探讨:第一部分对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进行了概述,阐述了宅基地制度的历史演变,现行法律规定中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性质,并进一步的指出了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论述了学术界对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观点:限制流转说和自由转让说。笔者倾向于支持自由流转说,并详细的阐述了支持的理由。第三部分论述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各种障碍,主要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理论障碍、现实障碍、法律障碍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第四部分详细介绍了各地对流转制度的有益探索,并从中总结经验与存在的不足,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提供生动的实践基础。第五部分首先对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基础条件进行了分析,进而论述了重构后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性质变化,最后提出了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