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可追溯到古代罗马时期,其产生的目的就是维护公共利益。随着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转型中时常发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亦使现有民事诉讼制度受到了莫大的冲击与挑战。如何有效保护公共利益,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构建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能够实现对公共利益的有效保护虽然在实践中已经出现了不少带有公益性质的案件,但是大多数案件因为立法上没有相关的制度规定与程序立法,造成无法通过诉讼有效解决纠纷。在我国,许多学者已经对民事公益诉讼的内涵、起诉主体和案件范围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但是对民事公益诉讼具体程序构建却缺乏较为系统地研究。现行《民事诉讼法》,首次赋予法定的机关与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这被称为推动民事公益诉讼前行的突围之举。但是并未对诉讼程序进行详细的规定以及讨论。因此,本文将着力从比较法的角度出发,借鉴域外的宝贵经验,结合目前我国司法实践现状,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的构建进行较为深入地探讨。本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首先从民事公益诉讼的核心概念公共利益出发,阐释了民事公益诉讼的内涵,其次对民事公益诉讼存在的权利基础与法律基础进行了介绍,最后对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进行了界定。第二部分,域外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的相关制度及对我国构建的启示。着重对域外国家的一些典型的程序制度进行了介绍,主要包括美国集团诉讼、美国告发人诉讼、美国法庭之友、英国实验性诉讼等等,并总结出对我国的有益启示,为下文的具体构建作铺垫。第三部分,构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的依据。该部分首先对我国目前实践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的现状进行了说明,其次对我国实践现状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构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的必要性。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结合域外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的有关制度分析,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的构建提出建议。在具体程序构建之前,必须首先增强民事公益诉讼程序意识。在遵循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主要分为立案、审理、执行这三个阶段对如何构建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程序提出建议。